近年来,小红书平台因其在美妆、时尚、生活等领域的影响力和用户粘性,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随着平台的日益壮大,一些不良商家也趁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小红书平台制定了一系列处理规则,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理规则。
一、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处理流程
1. 消费者举报:当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在购买商品页面下方点击“举报”按钮;
拨打小红书客服电话进行投诉;
通过小红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送投诉信息。
2. 小红书审核:收到消费者举报后,小红书平台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商品信息与实际商品是否相符;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
商品是否涉嫌侵权。
3. 商家处理:若经审核,商家出售的商品确系假冒伪劣商品,小红书平台将要求商家进行处理,包括:
对消费者进行全额退款;
对涉嫌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下架;
对商家进行处罚。
4. 平台公示:小红书平台将对涉嫌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进行公示,以警示其他消费者。
二、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详解
1. 商品信息审核:小红书平台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若发现商家发布虚假信息,平台将进行处罚。
2. 商品质量监控:小红书平台对商家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监控,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将要求商家进行处理。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红书平台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严格保护,一旦发现商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将立即进行处理。
4. 商家信用体系:小红书平台建立了商家信用体系,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罚,降低其在平台上的信誉度。
5. 消费者维权:小红书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维权通道,消费者可随时举报假冒伪劣商品。
三、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起小红书平台处理假冒商品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购买了一款知名品牌的眼霜,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包装与正品不符,遂向小红书平台举报。经平台审核,确认该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平台立即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并对商家进行处罚。
案例二: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购买了一款知名品牌的香水,收到商品后发现香水味道与正品不符,遂向小红书平台举报。平台经调查,确认该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并对商家进行处罚。
四、总结
小红书平台对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理规则十分严格,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平台信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查看商品信息,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可及时向平台举报。商家也应自觉遵守平台规则,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处理环节 | 具体措施 |
---|---|
消费者举报 | 点击举报按钮、拨打客服电话、发送投诉信息 |
小红书审核 | 商品信息审核、证据审查、侵权判断 |
商家处理 | 全额退款、商品下架、处罚 |
平台公示 | 公示涉嫌假冒伪劣商品商家 |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了解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理规则,为您的购物保驾护航。
小红书商品价格保护服务规则
为了保障消费者在小红书的购物体验,小红书将新增《小红书商品价格保护服务规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规则于2023年10月16日公示,于2023年10月24日生效。规则生效后将发布于“规则中心-消费者保障-基础保障”。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小红书平台经营的所有商家。
第二章价保服务内容
第二条价格保护服务定义
为保障消费者在小红书的购物体验,当消费者通过小红书平台购买有带有价格保护服务标识(如“15天价保”,具体标识以商品详情页为准)的实物商品且订单上显示指定价保服务标识的;
在价保有效期内,若同一商家的该同一商品出现降价,则消费者可申请价保补差(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平台价保系统将自动审核,根据本规则自动计算差价额度并实时向消费者退还差价。
第三条价格保护有效期间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带有价格保护服务标识的,则消费者可在支付订单后的指定时间内申请价保,具体以订单详情页展示的期间为准。
第四条价保商品退差范围
因商家调整同一商品价格导致消费者购买后商品出现降价,消费者可在价保有效期限内享受价保服务,申请退差价。
同一商品指同一个商家所出售的同一商品,即商品编号、商品品牌、商品规格、商品型号、商品包装、商品销售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最小购买单元、单次购买数量)等商品属性参数完全一致,任何一项商品属性参数发生变化,均不属于同一商品,不支持价保。
第五条商家违背承诺处理方式
如发生商家应提供价保服务但未按价保规则履约的行为,消费者向平台客服反馈并提供有效举证,平台核实后有权给消费者退差价。
第三章价保服务说明
第六条消费者可通过“订单详情页面-申请售后-价保"、“订单详情页-我的服务-申请价保”
等路径申请价保补差,消费者申请价保后,平台价保系统将自动审核,根据本规则自动计算是否存在差价并向消费者的返还差价。
第七条不支持价格保护的服务场景
第八条其他服务说明
(1)部分特殊类目的商品,不支持价格保护(例如生活服务、o2o等特殊类目);
(2)消费者提交申请价保服务后,参与差价计算的优惠券会自动使用,差价将以退款的形式原路退回;
(3)若已价保补差的订单发生售后退款,最大可退金额须扣除价保补差金额;
(4)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或服务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或服务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的),则平台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5)如消费者存在以下利用价保服务进行盈利或非法获利、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其所享有的价保权益的,或者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消费者存在不当使用、申请价保服务或补差权益等行为的,平台有权采取不予补差、要求消费者退回已补差金额等措施:
a.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使用本价保服务的,如通过与其他消费者串通或利用机器等方式进行作弊、*取或套取补差等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
b.经合理判断,消费者申请使用价保服务的订单获取的商品或服务并非个人生活所需,或非用于个人消费或使用的;
c.消费者欠缺交易意愿,如利用退款流程、补差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获取不正当权益或利益,补差后出现大量退款的;
d.消费者被认为存在违反商品或服务提供方的相关协议或规则的行为,或已经被商品或服务提供方限制使用服务或购买商品;
e.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章价保差价计算方式
第九条差价金额计算方式
差价金额=消费者下单时基准价-申请价保时基准价
(1)消费者下单时基准价=消费者下单时商品实付金额(不包含税费和运费)
(2)申请价保时基准价=申请价保时商品原价-申请价保时的优惠金额
注:优惠必须是消费者在申请价保时可以直接享受的促销活动或者消费者已领取且可使用的优惠,优惠必须在价保的规则要求内,不在价保规则内的优惠见第十条。
举例:商品a活动价为50元包邮,消费者领取商家优惠券满100减10元,下单了两件商品a,消费者实付金额为90元;价保期内消费者申请价保退差,申请时发现商品售价还是50元包邮;
但是消费者领取了商家优惠券满100减20元,申请价保时基准价应为80元,所以差价计算为(100-10)-(100-20)=
10元,也即消费者可以申请10元差价补贴。
第十条下列优惠不在价保规则内,即以下优惠导致的降价不会进行价保退差:
(1)秒杀类、限时限量类、特殊优惠类型的商家单品营销工具:店铺直播间秒杀、抽签、群内购等;
(2)平台型营销工具:平台限时购、平台限时特价、平台新人价、平台直播间秒杀、平台跨店铺每满减等;
(3)特殊渠道优惠券:k播-好物推荐直播渠道券、k播-好物推荐笔记渠道券、直播间撒券、客服发券、购物车惊喜券、晒单有礼券等。
小红书假冒商品违规申诉材料提交规则
小红书假冒商品违规申诉材料提交规则如下:
一、申诉路径及时间要求申诉路径:商家应在接到平台调查单或违规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商品的资质等证明材料发送至mri_appeal@xiaohongshu.com邮箱进行申诉。时间要求:逾期未发起申诉或未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商家认可假冒商品违规判定,平台将不予受理。
二、邮件发送要求邮箱要求:请使用在小红书注册店铺时使用的邮箱发送邮件。邮件标题格式:【店铺名】+【邮件意图】+【需要提交的品牌资质】,例如“丁丁的店+平台抽检申诉+欧莱雅&skii品牌资质提交”。邮件正文内容:应包含店铺链接、提供的资质材料清单、对应的商品链接、渠道和对应的资质清单。错填或漏填资质要求会导致申诉失败。附件要求:附件名称请与邮件主题保持一致,附件内文件编号和文件名请与邮件正文的资质清单一一对应。
三、申诉举证材料主体资质:商家发起违规申诉时,应按照“主体资质清单”提交相关主体资质。品牌或商品资质:对于每一个违规商品,商家可自行选择按照“品牌资质清单”或“商品资质清单”其一提交申诉举证材料。相关表格中列举的文件仅作为假冒商品的判断参考依据,平台可随时调整、完善内容。
注意事项:商家应确保提交的信息和资质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所有资料、文件须清晰可见,以便平台进行审核。如因商家自身原因导致申诉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平台有权驳回申诉。
小红书知产维权申诉规则
小红书平台新增《小红书知产维权申诉规则》,本规则于2022年4月9日生效,来看规则内容:
一、总则
1.1本规则中的“平台方”是指小红书平台(指网址为 www.xiaohongshu.com的网站,以及可在 ios系统及android
系统中运行的名为“小红书”及其他不同版本应用程序)的所有者。
1.2本规则中的“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小红书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本规则中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指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统称。
1.4
本规则中的“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是指知识产权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可以独立投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投诉,也可以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不投诉的情况下自行投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知识产权权利人明确授权,可以进行投诉。
1.5
本规则中的“维权”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认为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小红书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有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发起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1.6本规则中的“投诉人”是指因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向小红书平台发起维权投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委托的代理人。
1.7本规则中的“申诉”是指针对投诉人的维权投诉,被投诉人认为自己并未侵权而发起的反驳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1.8本规则中的“申诉人”是指接到平台方相关投诉通知后,向平台方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的平台内经营者。
1.9本规则中的“日”是指连续的自然日;“工作日”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10
本规则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网络黑客、网络病毒、服务运营商停止服务等。
二、申诉通用要求
2.1
平台方在收到投诉后,有权对被投诉商品或服务采取下架、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申诉人应当在接到平台方转发的投诉材料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诉。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未提出申诉,投诉自动成立。
2.2申诉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或文件:
2.2.1下载《未侵权声明》,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并提供经过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未侵权声明》扫描件,否则平台方将不予受理;
2.2.2申诉人需出具身份信息和联系信息,并提交申诉人身份主体证明材料;
2.2.3涉及商标权的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授权文件以及可证明商品或服务合法来源的进货凭证、采购合同、报关报检材料、被投诉商品的生产标签信息等;
②被投诉商品或服务的自有商标证书(如有);
③被投诉商品或服务相关的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证明文件(如有);
④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2.2.4涉及著作权的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①著作权许可协议,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凭证,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等;
②被投诉商品与投诉人著作权不同的对比说明;
③针对盗用图片的投诉,可提交被投诉图片设计原稿及其他可证明被投诉图片系其自行创作的证明材料;
④针对盗用视频的投诉,可提交被投诉视频的独立拍摄底稿及其他可证明被投诉视频系其自行创作的证明材料;
⑤被投诉商品相关的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证明文件(如有);
⑥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2.2.5涉及专利权的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①被控侵权商品来自于投诉人的凭证;
②被控侵权商品系根据申诉人自有专利权或他人专利权合法生产的凭证,包括权属证明和/或授权证明;
③被投诉商品或服务与投诉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采用的技术不同的对比说明;被投诉商品与投诉人外观设计专利不相同且不相近似的对比说明;
④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已公开相同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的文献资料或销售记录;
⑤被投诉人于投诉人专利申请日前已生产及销售与投诉商品相同产品的记录凭证,或被投诉产品系合法来源于权利人专利申请日前已在市场流通销售的相同商品;
⑥申诉人或第三人针对所涉及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已提出司法、行政等程序的凭证(如《无效申请受理通知书》、无效申请的证据资料、无效申请决定书等);
⑦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2.2.6详细说明不构成侵权的书面理由;
2.2.7申诉人对申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
三、申诉的处理
3.1
平台方有权根据投诉人的材料直接作出判断,也有权结合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投诉商品或服务采取下架、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3.2平台方应在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申诉人。
四、申诉人承诺
4.1
申诉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于申诉人提供信息不实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申诉人承担。平台方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诉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4.2申诉人授权并同意平台方为处理申诉的目的使用申诉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在无明确相反的要求下,申诉人同意平台方将该等信息及文件转发至投诉人;
申诉人授权并同意平台方为处理申诉的目的将申诉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转交给相关行政机关、权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民调解组织协助判断或调解;
申诉人授权并同意平台方将申诉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转交给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用于配合调查取证等用途。
4.3申诉人承认平台方有权自行审查判断侵权可能性,且平台方有权根据审查的需要决定是否向申诉人转发投诉人的投诉材料。
五、免责条款
5.1
申诉人应当就其投诉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对于申诉时未提供,而在随后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提出的新材料,申诉人不得主张平台方审核不力,也不得据此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5.2
平台方作为非专业鉴定或认证机构,对知识产权权属的判断存在局限性。平台方依据投诉人或双方提交的资料对投诉成立与否进行判断,经过合理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投诉人证据是否充足、认定侵权或通过审核无法判断是否侵权时,采取转通知,或对被投诉商品或服务采取删除、屏蔽、限制、下架等措施,申诉人不得主张平台方审核不力,也不得据此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赔偿责任。申诉人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要求投诉人承担法律责任。
5.3申诉人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平台方未能及时处理投诉的,平台方不承担责任。
5.4平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示双方的投诉和申诉信息。
本规则于2022年4月2日首次发布,于2022年4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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